北京市将施行无线电管理办法 封杀“黑电台”
2019-7-22
12月1日起,《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办法》将开始实施。今天(29日)上午9时,北京市信息办、法制办就该办法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据介绍,该办法实施后,违规使用无线电设备的最高罚3万元,“黑电台”将被管理部门用技术干扰手段“封杀”。
据介绍,《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办法》与现行的无线电管理规定相比有几个特点:最高违法处罚限额从5000元提高到了3万元,对于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无线电台执照等行为加重了处罚。首次规定了为设台者提供场所的单位和个人,须到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法规要求各区县政府都增设一个无线电管理(或兼职)机构,以加强区县一级机构对市民使用无线电设备的监控管理。
另外,法规还规定,管理部门将随时抽查检测正在使用中的合法设备。据介绍,管理部门在发现违法电台时,将利用大功率电子对抗设备,对准“黑电台”直接进行技术干扰,使其瘫痪。
据了解,《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办法》是北京市政府第29届奥运会第一批立法项目之一。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齐霖霖介绍说,第29届奥运会期间,各国体育代表团、新闻媒体、转播商等都将在本市应用大量无线电设备,加上本市已有的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要保障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通过法规对其使用予以规范。
该办法施行后,现行的《北京市无线电台设置使用管理规定》及《北京市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将废止。
北京出台无线电管理办法转让电台执照最高罚3万
为维护北京市空中电波秩序,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办法》。今后,在无线电监测设施电磁环境保护范围内,规划部门审批有可能影响无线电监测效果的建筑物、构筑物建设项目时,应听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意见。
北京市政府在必要时可以依法实行无线电管制
北京市政府在必要时,可以依法在特定的时间、区域、频段范围内实行无线电管制,对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的使用实行强制性管理。25日下午,第5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实行无线电管制期间,管制区域内所有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管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