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电子支付”将上演牌照争夺战

2019-7-22

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时下都捏着一把汗,翘首以盼《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清一色互联网出身的企业之所以如此急切,是因为“金融机构”的定性限量牌照将由央行依照《办法》发放。记者日前从有关消息人士处获悉,《办法》很可能将在今年9月底正式出台,牌照争夺战也将随即上演。 此前业内盛传牌照发放不超过10家,而国内大大小小做第三方电子支付工具的企业超过50家,意味着80%的企业都将遭到淘汰,行业大洗牌迫在眉睫。“情况并没有这么糟,因为牌照发放将分批进行,即使第一次拿不到,也可以等待后几批,只是中间有个时间段。”这位消息人士对记者说。不过早日得到牌照,自然占尽先机。 有消息称,不仅主流企业瞄准牌照,一些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电信都通过各种渠道力争牌照,甚至一些从未涉足电子支付的企业都在积极运作,因为牌照不仅意味着“生存”权利,得到牌照还意味着成为金融机构,即使自己不做,也可卖给有需要的企业,而这正是其价值所在。但电子支付企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大都不愿意对此发表意见。 据了解,《办法》针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重点内容将包括支付与清算业务的定义、从事业务范围,以及一些硬门槛。据了解,在资金要求上,设立全国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另一些门槛包括:企业法人作为股东个人占股不超过10%,外资控股不超过50%,企业法人股东要连续两年盈利,要有电子交易经验,而且资金必须为现金而非无形资产。《办法》同时规定一旦有用户抵押金,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给央行。不过,《办法》没有针对虚拟货币的管制,具体管理办法将随后制定。 事实上,《办法》早在去年就有征求意见稿。“之所以迟迟未能出台,重要原因是对这些机构进行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的定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市场研究所金融研究室主任曹红辉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加入WTO协议,金融业将在2006年底对外开放,如将其定为金融机构,就涉及到对外开放问题。” 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许罗德对记者表示,如何控制外资进入后所带来的各种影响,是重中之重。 一位电子支付从业者对记者表示,《办法》监控重点原本是类似Master、Visa这样的国际支付清算机构,对它们在金融业对外开放后可能对中国经济带来的冲击建立平衡防范机制;二是防范国内已有的数百家地区性小型支付清算机构所带来的风险;最后才对第三方支付企业作了一些限制。 “但是到了今年,国内电子支付业急速发展,动作频频,在外资大举进入,还有类似Paypal这样成功企业的感召下,第三方支付企业都鼓足劲儿争占地盘,甚至已经达到泡沫的前期,这使得《办法》对第三方支付重视程度大幅提高。值得注意的是,国内这么多家电子支付企业,90%都是外资背景,而这些企业的外资与中方大都早已签订协议,一旦国家允许外资控股比例达到80%,那么外资立刻可以达到这个比例,如果国家规定企业注册资金须达到5亿人民币,那么外资立刻拿出5亿,为了拿到这个标准金融机构的资格,他们现在不计成本不计代价的往里投。”上述业内人士担心,“部分企业倾其所有投入却并不是为了盈利,很多企业的目的是把水搅浑,因为这样很大的提高了国家清理难度。” 不过,这位业内人士表示,如今大部分企业并没有甩开膀子干,一旦《办法》出台,拿到牌照,企业立刻可以做各种创新产品,开发用户,用户规模绝不会像现在这么少,业务也不会像现在这么同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