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长怒告搜房网 被网民发帖指其“变态”

2019-7-22

非但指名道姓,帖子中又出现了大量指其“罪孽深重”、“腐败”、“变态”等字眼,王艳(化名)不满因而向论坛搜房网投诉要求删帖,但是帖子仍然在论坛上保持了几个月之久。昨天,网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关帖子已经删除,论坛规定“文责自负”,王艳应当起诉发表此番言论的发帖者,而不是起诉网站。   王艳是一家幼儿园园长,她发现在“搜房网”上出现了大量侵犯其名誉权的文章。“文章内容都是捏造的,已经严重影响了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王艳要求搜房网删除这些文章,但是迟迟不见网站有反应。昨天,记者在网上检索到了相关文章,搜房网上的内容已经被删除,只留下标题,但在另一家网站仍保留着原文。记者发现,发帖者在文章中使用了“自私自利”、“挑拨离间”等字眼,指责其“罪孽深重”、“变态”。王艳已经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搜房网的主办方搜狐公司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同时赔礼道歉。   昨天,王艳的代理律师王一秋告诉记者,网友发表这些不实言论已经涉嫌侵犯名誉权,当时他向网站发了律师函,但是帖子仍在论坛上保持了几个月之久,直到法院组织调解前夕才删除了相关内容。“网站应当对网友发表的内容进行审核,而不仅仅提供一个发表言论的平台。”王一秋表示,网站已经向法院提供了发表侵权言论的网友   IP地址,他们也会向法院申请调查侵权人的真实身份,但是网站作为管理方的失责责任却难以逃脱。“对于不实言论,应该尽快删除,而不是听之任之。”   搜狐公司工作人员刘先生则告诉记者,搜房网有几千个社区论坛,每天出现约3万条新帖子,管理人员很难逐条查看,一般只能根据关键字进行监管,因此难免有漏网之鱼。“网站删帖也相当慎重,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例如内容违法或者违反相关政策,对于个人或者公司有攻击性言语等等。”刘先生说,类似投诉商家类的维权内容,即使商家要求删帖,他们也会明确拒绝。   刘先生还表示,论坛规定了“文责自负”,要求网友对自己发表的言论内容负责,因此王艳应当起诉发帖者,而不是网站。“尽管我们向法院提供了这名网友的IP地址,但是如果对方设置了代理服务器,仅凭IP地址也很难找到这名网友。” (毛懿)